1、上一年没有发生违章行为以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可优惠10%。
2、上两年没有发生违章行为以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可优惠20%。
3、上三年没有发生违章行为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可优惠30%。
4、上一年发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不变。
5、上一年发生两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将上浮10%。
6、上一年发生了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保费将上浮3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强险赔对方还是自己?
赔偿对方,不是赔偿自己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