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针对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政策有了新的规定。
首先,对于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的1年内在同一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政府提供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具体来说,如果纳税人新购住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可以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则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个税。
其次,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的退付。这意味着,扣缴义务人在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工作后,可以按照规定获取相应的手续费退付,以奖励其正确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
综上所述,这些规定旨在规范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流程,确保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且通过电子化操作简化了退税流程,提高了办税效率。对于纳税人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购房产生的税务负担。对于扣缴义务人来说,手续费的退付也是一种激励措施,鼓励其正确履行扣缴税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