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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贷款本息会计分录

收回贷款本息会计分录如下:

1、发放贷款时:

借:贷款一本金,

贷:吸收存款。

2、分期确认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3、收回本金时:

借:吸收存款

贷:贷款一本金,

应收利息。

银行收回贷款本息是指用户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以后,银行会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扣除相对应的贷款本金与利息。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收利息”科目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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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本息计算方法?

1、等额本息还款法:它是在还款时间内应偿还的总利息和总本金的总和,然后是每月相同金额的平均还款。

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的金额为=[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等额本金还款法: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每个月应还本金是相同的),然后加上每个月应付的利息,初期还款很多,而且每月下降是一定比例的,但前期还款压力太大,后期相对容易。

每个月应还的本金=总本金/贷款总月数;每个月的利息=欠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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