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其他综合>正文

开办期间现金流量怎么编制

开办期间现金流量怎么编制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表时,如何划分筹办期发生的费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是编制筹办期现金流量表的特殊之处。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经营活动是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开办费,主要包括登记注册费、估验资费等,这些费用的发生同公司的设立行为相关,

而与企业经营收入不存在直接的联系。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可见开办费从实质上讲是应会计权责发生制要求而设置的费用性质的资产,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准备,是设立企业的必要投入。从性质上看,将开办费引起的现金流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是恰当的,由于这种现金流出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资产,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上不应列示在“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等栏目,而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栏列示。由于规模不同,不同企业的开办期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实务中有人主张将在一年内发生并转销的开办费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而将跨年度的开办费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开办费的性质,同时也导致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降低,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版权声明

1本文地址:开办期间现金流量怎么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站内容除三伴财经签约编辑原创以外,部分来源网络由互联网用户自发投稿仅供学习参考。
3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服务用户,如信息标记有误请联系管理员。
5 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违规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本站上有涉嫌侵权/违规及任何不妥的内容,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 申诉反馈,经核实立即修正或删除。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部分内容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